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3月1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确认。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sdqxrsc@126.com,邮件主题为“××确认参加面试”。邮件内容为“××确认参加(放弃)山东省××气象局××职位面试”。
放弃面试的应于3月5日前,向山东省气象局提交放弃面试书面声明。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3月1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山东省气象局人事处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路12号山东省气象局人事处(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250031。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考生放弃面试或在资格审查时被取消面试资格,致某职位不足面试比例3:1的,将从该职位的递补人员名单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予以递补。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资格复审
3月6日14:00,现场面试资格复审。
地点:济南市无影山路12号,山东省气象局减灾楼304会议室。
四、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5年3月7日至3月8日间进行,每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20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2:5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见附件1、2。
报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路12号减灾楼419房间。
五、体检和考察对象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同一职位两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按照行政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察有关规定,省级以下直属机构实行等额考察。考察对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递补顺延考察人选。
六、体检安排
3月9日上午,对确定的考察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人员体检当天需空腹,由工作人员带领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七、乘车路线
乘15(K15)、127(K127)、140路公共汽车,山东省气象局站下车即到。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1603553
0531-81603554
附件:
1、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工作安排
请考生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预祝考生取得好成绩!
山东省气象局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