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2月27日17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发送邮件至hncbwzglj@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职位面试”。邮件内容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和确认参加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面试等信息。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5年2月27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邮寄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二、资格预审
请考生于2015年2月2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局接受资格预审(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38号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
邮编:410001。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将于2015年3月10日上午8:00—11:00在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办公室进行。考生请携带上述资格预审时邮寄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5年3月10日下午13时30分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3时前报到,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38号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
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 0601482001 | 彭涛 | 482243142022 | 116.100 |
李磊 | 482234065701 | 116.100 | ||
成圆 | 482243224228 | 116.100 | ||
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 0601482002 | 张勇 | 482243316101 | 126.200 |
刘雅倩 | 482244220516 | 126.200 | ||
欧阳文辉 | 482243192711 | 126.200 |
六、体检和考察
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60分,方可进入体检。我局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人选按照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1、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如联系方式出现变动,请及时告知我局。
2、考生面试期间产生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联系人:王臻颖、李宁
联系电话:0731-84127305 0731-84167133
电子邮箱:hncbwzglj@163.com
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