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卫生局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弥渡县2015年卫生系统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弥渡县卫生局关于弥渡县2015年卫生系统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15年我县卫生系统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情况
截止2015年2月15日,弥渡县卫生系统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41人,其中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11人,县人民医院麻醉医师岗位1人,县中医院口腔医学岗位1人,县保健院医学检验岗位6人,县疾控中心卫生检验岗位9人,县疾控中心鼠疫防治岗位13人。
二、招聘方式
(一)招聘工作在领导组领导下,由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监督组进行全程监督。
(二)考生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为1:1的岗位,由用人单位采取面谈、实作等形式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是否拟聘。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超过1:1以上的岗位考核实行笔试、面试两个程序。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笔试方式,主要考核所报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笔试成绩按试卷分值换算成百分制计算(用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不设合格最低分数控制线。按拟招聘岗位数与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原件, 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四)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是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面试以回答问题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评委各自打分,求其平均分为该考生得分(用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总成绩合成,以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进入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面试成绩高于或等于60分)的人员中,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进入体检,如因合成成绩并列不能区分,则按面试成绩区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还不能区分再进行加试。如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七)如此次考核招聘没有达到计划招聘岗位数,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规定条件再行招聘。
三、体检
由县卫生局和人社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组织体检。
四、拟聘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分专业按所设岗位,由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岗,选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
五、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招聘意见,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毕业生持人社部门出具的报到通知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部门报到。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考核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时间:2015年3月4日上午8:00进考场,8:30开始考试。
地点:弥渡县卫生局四楼会议室。
(二)面试时间:2015年3月4日,考生14:00报到,14:30开始面试。
地点:弥渡县卫生局。
(三)签订拟聘用协议
1、时间:2015年3月4日16:00。
2、地点:弥渡县卫生局四楼会议室。
(四)体检
1、时间:2015年3月5日上午8:00-11:00。
2、地点:弥渡县人民医院。
七、其他事宜
(一)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进入面试考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三)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发出考核、体检及其他相关通知时,如毕业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八、未尽事宜按《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弥渡县卫生局关于弥渡县2015年卫生系统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