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陆办字〔2014〕51号)规定,陆良县商务局、发改局拟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接受监督的原则;
(四)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计划
本次共计划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县商务局商务稽查大队执法岗位1人,县发改局价格认证中心文秘岗位1人。
三、选调条件
(一)必备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必须是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5.陆良县范围内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陆良生源或符合解决夫妻分居、照顾父母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符合解决夫妻分居条件,是指夫妻一方在陆良县内工作,且分居时间在2年以上的(受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云南省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不受分居年限限制)。
符合照顾父母条件,是指父母双方均年满60周岁或父母有严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陆良县2015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尚在试用期的新聘用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5年3月2日—3月12日在《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发布《陆良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13日—3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陆良县人才服务中心(县人社局三楼)。
4.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填写《陆良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陆良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见附件,可从《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下载,表格上须粘贴个人照片);
(2)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和单位出具的证明等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电子照片。请将个人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小一寸电子照片拷贝给报名点,用于制作准考证,电子照片的格式请考生统一使用JPG格式文件,文件名为本人姓名,照片的尺寸大小要求为160(高)×130(宽)像素。
5.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岗位的报名人数(指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方可开考。否则,将按比例削减或取消选调岗位计划;
(3)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陆良县的公开选调;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5年3月17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5)选调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测试成绩、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项会及时在《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6)选调期间,考生如要放弃选调资格的须于考试前三天向报名点提出申请,否则五年内不得参加陆良县的公开选调。
(三)测试及考核
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各占测试综合成绩的50%,具体计算方式为:
测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测试应考者适应选调岗位所具备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时间:2015年3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5年3月19日在《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布。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
(2)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两天;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时间:2015年3月26日,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首先确定学历层次较高者,若学历再相同则优先确定面试成绩高者);
2.考核工作由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全面考核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
3.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体检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
2.由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进行体检。
3.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测评、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县调配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调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五、纪律与监督
(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行全程监督。选调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名者有伪造、涂改证件或选调过程中舞弊的一律取消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三)从事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选调程序,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74-6939531
监督电话:0874—6222561
附件:
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日
陆良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主管部门 | 选调单位 | 选调单位性质 | 选调岗位 | 岗位代码 | 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历性质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具体专业 | ||||||||||
陆良县商务局 | 陆良县商务稽查大队 | 全额事业 | 商务行政执法 | 08 | 1 | 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陆良县发改局 | 陆良县发改局价格认证中心 | 全额事业 | 文秘 | 09 | 1 | 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文史哲学类 | 中国语言文学 | 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