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递补人员最低分数线 |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科员 | 0901305001 | 刘静洁 | 305115212519 | 120.70 |
请以上考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的要求,尽快准备有关材料,在3月6日之前递交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联系电话:0471-6510796。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理木路80号人事教育处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