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镇领导班子的通知》和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乡镇党委换届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开远市在2011年乡镇党委换届中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开远市2011年开展乡镇党委换届的中和营镇、大庄乡、羊街乡、碑格乡,在乡镇党政领导和党委委员职数范围内,每个乡镇至少选拔1名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委员,重点考虑选拔党员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党委委员。若无合适人选或形不成差额的,市委适当时候通过公开选拔或在乡镇政府换届时选拔。
二、对象条件
(一)选拔对象
开远市2008年、2009年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的优秀大学生“村官”。重点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在2010年村“两委”换届中当选村“两委”成员或年度考核优秀、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官”。
(二)选拔条件
1、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拟选拔作为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委员人选的一般应有3年以上党龄,拟仅作为党委委员人选的,党龄可放宽到2年及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作为拟选拔对象:
(1)受刑事处罚的;
(2)有重大工作过错,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的;
(4)违反选聘合同约定和纪律,尚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受到过批评教育、警告、记过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开远党建网、换届乡镇发布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2月13日至1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市行政中心248室)。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可从开远党建网上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及电子照片。
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11年2月14日至15日。
(三)公开述职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在所服务村委会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和不低于上述参会对象的5%群众代表中进行公开述职。
(四)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在所服务村委会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和不低于上述参会对象的5%群众代表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中推荐票未过半数,或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不能作为拟选拔对象。
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工作在公开述职后随即进行。公开述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工作在2011年2月20日前完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换届乡镇组织实施。
(五)组织考察
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拟选拔职位不低于1:2比例人员进行考察。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注重考察思想认识、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群众公认度。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与本人面谈的方式进行。
谈话范围:所在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所在村委会“两委”班子成员、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和不低于10名的党员群众。
考察中请乡镇纪委和村党总支介绍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并提供书面材料。
(六)研究决定
根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乡镇党委按1:2比例研究提出拟选拔人选建议,呈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按1:2比例研究提出每一职位拟任人选方案,报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讨论决定1名拟选拔人选。若乡镇党委不能按1:2比例形成差额提出拟选拔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本市范围内进行调剂。
(七)审批
拟选拔人选经市委研究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作为推荐提名人选,提交换届乡镇党代会进行选举。
(八)任用
选拔为乡镇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委员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任用期满一年后由市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乡镇机关选任领导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被选拔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优秀大学生“村官”,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可继续兼任一届。
四、纪律要求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本次选拔工作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按照《开远市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四)乡镇党委、村党总支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察局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2380。
五、本方案由开远市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7220321
开远市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2月13日
附件:
公选报名登记表(封面及说明)(点击下载)
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