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公开选调城市建设规划工程类工作人员公告
随着临翔区城市规模快速扩张,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中心城市地位得到越来越凸显,导致城市化建设的需求与城市建设规划人才队伍匮乏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经2015年3月6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以公开选调的方式,选调部份工作人员充实到城市建设规划人才队伍中,结合《临沧市临翔区人员调配方案(试行)》(临翔人社联发〔2013〕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注重发挥专业特长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范围、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范围及人数:
在全区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临翔区城市建设规划工程类工作人员6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含45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人社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系列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5.符合报考岗位职责职能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3月17日至18日(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3.方式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携带现所在单位出据的“同意报考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小1寸免冠照2张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
4.费用: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考者考务费。
(二)考试
选调采取笔试加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报考者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考试内容范围为城市规划方向的相关知识,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1.笔试:本次公开选调岗位不受笔试开考比例限制,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①卷面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②考试时间为2015年4月2日早9:00至11:00时(120分钟),试题均为客观题型,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③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5年4月1日(正常上班时间),领取地点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股办公室;
④2015年4月3日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门口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查询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日16:00时,超过查询时间一律不予受理查询。
2.进入技能测试人选的确定办法
①选调岗位数与报名数比等于或大于1:3时,按选调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选;
②选调岗位数与报名数比小于1:3、大于或等于1:2时,按选调岗位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选;
③选调岗位数与报名数比小于1:2时,按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选。
3.技能测试:测试者按照试卷的要求进行独立实际操作。
①卷面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70%);
②测试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下午14:30至17:00时(150分钟),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③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5年4月9日早9:00至11:00时,领取地点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股办公室;
④2015年4月10日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门口公布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查询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16:00时,超过查询时间一律不予受理查询。
(三)组织考察
根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按选调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选调岗位的职责要求,对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健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考察,若无人员可进行递补,则按实际考察合格数进行公示。
(四)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区住建局公示5个工作日。
(五)审批和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区人社局报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
四、严肃选调工作纪律
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
李燕:0883-2166463
王维菊:0883-2166462
临翔区城市规划工程类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