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工作竞职陈述的通知
经区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在2011年3月4日——5日开展昭阳区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工作竞职陈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职陈述人员范围
已报名参加选拔的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考生”)。其中:填报党委委员职位的20人,副乡长职位的49人。
二、竞职陈述方式
竞职陈述采用考生陈述与评委提问的方式,每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职陈述要求。评委对考生的实际表现给予量化评分,竞职陈述成绩按40%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竞职陈述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报考动机,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等。
每位考生竞职陈述时间(含回答评委提问时间)10分钟。
三、时间和地点
竞职陈述时间:2011年3月4-5日(为期二天)。竞职陈述地点:昭阳区委党校。
四、具体安排
考生到达考场后实行完全封闭。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考副乡长职位的考生在2011年3月4日7:30前到达考场,在保卫室关闭并上缴手机等通讯工具后,到候考室集中。
(二)报考党委委员职位的考生于2011年3月4日17:30——18:00到达考场,在保卫室关闭并上缴手机等通讯工具。当晚在昭阳区委党校住宿。
五、纪律要求
(一)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生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上缴安全保卫室。进入候考室或休息室后不得随意出入,不得以外界联系。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其竞职陈述资格。
(三)考生竞职陈述结束后,到休息室等候宣布成绩,不得再返回候考室。考生离开候考室或休息室,须有工作人员陪同。
(四)考生竞职陈述完毕后,不得以弃权或自愿取消考试资格等各种理由提前离开休息室。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纪检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竞职陈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竞职陈述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昭阳区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