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行为属于不诚信报考行为?不诚信报考行为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名单)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在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3、报考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4、报考人员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