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未婚;
4、本人户口和父(或母)亲常住户口在我省;
5、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学在校学生;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学生;
3、上一年或当年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的学生;
4、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及在劳教期间的劳教人员。
二、报名
报考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向所在单位、学校、乡、街道办事处申请报考。经所在学校或单位、乡、街道办事处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发给准考证。
报名日期由各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确定公布。报名时每名考生须交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00元。
三、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七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为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每科满分为100分,体育科满分为50分,七科满分总计为710分。
云南省2008年高中、中专招生考试时间定于7月2、3、4日进行。具体安排见下表。
云南省2008年高中、中专考试时间表
日期 |
上 午 |
下 午 | ||
考试时间(北京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北京时间) | 考试科目 | |
7月2日 | 9∶00—11∶30 | 语文 | 15∶00—17∶00 | 物理 |
7月3日 | 9∶00—11∶30 | 数学 | 15∶00—17∶00 | 思想品德 |
7月4日 | 9∶00—11∶30 | 英语 | 15∶00—17∶00 | 化学 |
考场一般应设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考生较多的乡(镇),经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可设分考场。考生座位必须单人、单座、单行。
试卷由各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评阅。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对成绩有疑问的,由各地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专人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