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理解“学历”、“学位”要求?
答:《职位计划表》中,对学历要求有两种表述。一是限定学历层次的职位,如“专科”、“本科”;二是不限定学历层次的职位,如“专科以上”、“本科以上”
(1)报考限定学历层次的职位,报考者要以所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高学历人员不能报考限定低学历要求的职位。比如,考生张三2008年获得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2010年获得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报考职位要求学历为“专科”,专业为“法学”,则张三不能报考该职位(张三的最高学历已为本科)。学历要求为“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同理。
(2)报考不限定学历层次的职位,报考者所获得的学历须符合招考职位最低学历要求。高学历报考者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职位。比如,考生张三2008年获得大学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2010年通过深造又获得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报考职位要求学历为“专科以上”,专业为“法学”,则张三可以用专科或本科学历报考该职位。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博士研究生以上”的同理。
学位条件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