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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湖北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今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复试方案:
(一)组织管理
数学一级学科和统计学一级学科分别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二)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考生于2015年4月1日(周三)全天报到,全天报到,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先到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核,请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以上材料必须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套(准考证不需要复印件),另请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考生持研究生处复试通知单到各一级学科点报到并参加复试。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地点: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科教大楼行政楼207办公室)
3、复试费用:复试费用100元/生,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另缴100元加试费,由研究生处统一收取。
4、复试报到:考生持复试通知单于2015年4月1日(周三)下午2:30到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信息大厦10610室)报到登记。联系人:唐金艳老师,联系电话18271628021(湖师短号:688021)。
5、复试科目:根据报考专业选择实变函数、常微分方程、运筹学与控制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机综合(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数学课程与教学论中的一门考试;参考书目见《湖北师范学院教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7、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控制在1:1.2。
(三)复试内容
1、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015年4月2日(周四)上午8:30-10:30。复试科目及参考书见附件1。考试地点:信息大厦10802教室。
2、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面试时间2015年4月2日下午2:00-6:00。面试过程全程摄像。
面试地点:信息大厦8楼10802报告厅。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时间2015年4月2日上午10:30-12:30。地点:信息大厦10811教室。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2015年4月3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信息大厦10802教室。
5、复试具体安排见附件2,有任何困难或疑问请联系唐金艳老师或者各二级点研招办。
(四)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由培养单位据实决定。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提出意见、培养单位考核认定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综合成绩。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的百分制构成:综合面试占40%,专业笔试占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30%。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一志愿考生)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调剂考生)
跨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计算(由高往低调)=(原始成绩-一志愿报考学科一区国家复试控制分数线)+调入学科一区国家复试控制分数线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有“加分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公示制度
考生复试完成后,数学与统计学院将在第一时间将考生复试成绩和入学考试总成绩上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七)其他事项
1、本细则由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其它未尽事宜由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决定。
湖北师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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