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03]35号)、玉溪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玉教人[2011]2号)文件精神,为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和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渠道,特别是为广大应届毕业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创造条件,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现将做好2011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对象
将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以及未参加过教育教学实习或实习类别不符合要求(指与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不相一致学段学科的教学实习)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二、测评报名
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人事科自愿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3月7日——11日。
峨山县报名地点:峨山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4017880、4067884。
三、组织测评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分别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云南省关于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通过面试、试讲等方式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测评工作拟定于3月21日至4月2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讲课内容、要求及如何准备等细节也将一并通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的成绩两年内有效。
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类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评由峨山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类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评由玉溪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
四、注意事项
1、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规定执行,即: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费每人180元。报名时交付。
2、报名时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
3、申报测试科目须与所学专业相同、相近。
4、测评合格人员及符合要求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即可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峨山县教育局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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