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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统一部署,2015年,龙泉市将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5年,龙泉市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15名。其中,面向全国重点院校和涉农类、涉水类专业择优选聘5名(其中涉水类专业2名、涉农类专业3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含我省选派“两项计划”人员)。具体的选聘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龙泉市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职位表》和附件2《龙泉市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相关专业范围》,请登陆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查询:
龙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quan.gov.cn/)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qrls.com/article/)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5.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涉水涉农类专业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不限。
6.参加公开选聘的,须具有龙泉市范围内常住户籍(以2015年5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龙泉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7.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学历证书。
8.身体健康。
9.委培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浙江省选聘的在岗和离岗大学生村官均不得重复报考。
三、选聘方式与程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不设笔试,采取报名、面谈、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浙江省选派“两项计划”人员无需考试,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直接予以聘用。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5月16日9∶00至5月25日17∶00
应聘人员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号码,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同时报名参加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
(二)资格初审
时间:5月17日9:00—5月26日17:00
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人员可于5月27日24∶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三)缴费确认
时间:5月17日9:00—5月28日17:00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人员须缴纳40元考试费。通过资格初审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公开选聘缴费确认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2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报考该计划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
(四)择优选聘
时间:5月29日至6月20日
6月6日前,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与面谈。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半身一寸照片一张等,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半身一寸照片一张等,到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到登记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面谈时间请在6月1日后登录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查询。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照面谈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谈。
根据面谈情况,经综合分析评价后,确定和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并统一组织体检。未入围体检,但已同时报考公开选聘类岗位的人员,可参加公开选聘有关程序。
经体检和考核后,于6月20日前择优确定选聘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选聘人员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聘用,并于8月底前按规定完成全部聘用手续。
(五)公开选聘
1.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6月23日9:00—6月26日24:00。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
时间:6月27日(周六)下午14:00—17:00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考点统一设在丽水市区。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笔试成绩可于7月10日起登陆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查询。
3.资格复审
时间:7月15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半身一寸照片一张等,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半身一寸照片一张等。
4.面试
时间:7月18日
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以及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于7月15日17∶30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相应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体检、考核
时间:8月20日前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选聘计划数1:1.2(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考核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考核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
时间:8月底前
体检、考核结束后,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发出聘用通知书;公示有反映问题并经查实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对象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有关事项
1.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不再续聘。任满2个聘期且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任职期间可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及时予以解聘;对不适合在村工作的,可予以劝退。
5.聘用期间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我市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6.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市人力社保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7.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
8.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9.本公告由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8-7262228(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578-7262078(龙泉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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