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选聘到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浙组〔2008〕5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号)精神,参加浙江省“两项计划”(西部计划、省内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通过考核方式聘用为生源地或服务地的大学生村官。经面谈、体检和考核,下列大学生志愿者为庆元县2016年大学生“村官”拟选聘对象,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7月15日起到7月21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组织科,联系电话:6121947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6122610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5日
庆元县201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拟选聘人员名单详情请登录:http://www.zjqy.gov.cn/qyzw/zhxx/gsgg/201607/t20160715_126936.shtml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考核结果 |
1 | 吴春苇 | 女 | 合格 |
2 | 吴通玲 | 女 | 合格 |
3 | 肖小章 | 女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