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及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按国家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填报志愿,完成报名、体检、考试等前期事项。
(二)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经省招考院统一投档,我院择优录取。
2、属下列情况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①思想品德好,有突出事迹;②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学生称号的考生;③高中阶段获得省(市)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的考生;④高中阶段获省(市)以上单学科竞赛优秀奖的考生;⑤有文艺、体育特长。
3、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列录取。
4、已上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院招生动态,与学院招办保持联系,学院将在省招考院的规定下,根据考生实际情况进行补录。
5、为确保录取,请在第一志愿填报我院(注:学院三年来均为一次性一志愿投档完成计划,请有意向就读的考生为提高录取机率尽量填报第一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