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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师人事局、各院校人事处、各系列职改办、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当前职称工作的通知》(兵职改办发〔2015〕34号)精神,为做好今年兵团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审核工作,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教育系统、宣传系统和农业、科研、实验、工程、经济、党校、技校、档案等系列(专业)7月20日前后完成申报和单位审核推荐工作,7月31日前后完成团场、各师、院校的审核工作,8月15日前后各系列职改办完成审核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二)考评结合的卫生(含卫生事业管理)、会计、审计、统计系列,考试结束,公布成绩及合格标准后15日内,完成申报和单位审核工作;20日内完成团场、各师、院校的审核;40日内各系列职改办完成审核;2个月内完成评审工作。
二、网上申报审核工作要求
各级人事(职改)部门按照《关于做好当前职称工作的通知》(兵职改办发〔2015〕34号)规定的职责任务开展职称网上申报审核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和流程如下:
(一)推荐单位工作要求。一是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申报材料和工作业绩的真实性),按规定进行公示(《评审表》一同公示);二是审核、公示无异议,填写任职期满考核意见和单位推荐意见(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上传公示结果证明。三是打印《评审表》一式三份(A3纸双面打印,骑马装订或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每页均需审核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二)团场政工办工作要求。一是对照评审条件和有关职称政策,审核本团场范围内的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二是对照网上申报材料审核相对应的原件,重点审核学历、资历、奖励、计算机、继续教育、论文和工作业绩;三是配合师级职改部门做好相关举报事宜的调查核实工作。
(三)各师、院校职改办工作要求。一是对照评审条件和有关职称政策,审核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二是对照网上申报材料审核师直单位申报人员相对应的原件;三是将本师申报人员花名册在本师、院校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并向兵团职改办、各系列(专业)职改办书面上报审核和公示情况;四是做好本师、本单位相关举报事宜的调查核实工作。
(四)各系列(专业)职改办工作要求。一是对照评审条件和有关职称政策,审核本系列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二是对照网上申报材料审核兵直单位该系列申报人员(含兵直集团公司和在兵团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申报人员)相对应的原件;三是对兵直单位涉及本专业(系列)职称申报举报事宜进行调查核实。
(五)申报审核工作流程及要求。申报材料逐级推荐,逐级审核。审核人在审核期间如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评审条件基本要求的可驳回申请(同时说明驳回的理由)。如发现相关问题需要修改完善或需要补充相关证明材料的,可将申报材料退回修改(同时完整说明退回修改的理由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审核人直接将材料退回申报人, 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修改完善后提交,按照原有程序逐级审核推荐。每个申报人在每一级审核过程中可修改完善两次,第二次修改完善仍然达不到审核要求的,审核人有权利驳回申请。
(六)纪律要求。申报人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三年内不予受理其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单位存在参与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该单位职称申报的推荐资格。申报材料中存在明显弄虚作假行为,各级审核人员未能审核出,或在本级或本领域出现弄虚作假行为较为严重等情况,都要追究相应审核人员和审核部门的责任。
三、评审准备工作事宜
(一)各系列(专业)职改办审核各师、院校、兵直单位网上申报材料与报送的《评审表》等材料保持一致,保证不漏审。
(二)申报正高级职称和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的申报人员须准备5分钟自我介绍材料(PPT格式,文件名:系列(专业)+级别+姓名+工作单位)。各师、院校职改办收集后,按系列打包整理报各系列(专业)职改办。
(三)各系列(专业)职改办审核工作结束后,即可准备职称评审工作,在评审前15天向兵团职改办提供评审方案,待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
四、其他事项
各师、院校、各系列(专业)职改办,以及推荐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做好当前职称工作的通知》(兵职改办发〔2015〕34号)及2013年度、2014年度职称申报违规问题处理结果的通报,领会有关精神,从中吸取教训。要层层把关,严把推荐程序,严肃审核纪律,严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小学教师还要严把岗位指数,按时将申报材料推荐上评审会。
严格落实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及审核人员的职责任务,妥善管理各级管理帐号和密码,审核人员发生变化要及时调整。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