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报名推荐表中的“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栏如何填写?
答:对区县及以下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的报考人员而言,必须有所在单位及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区县委组织部或区县人社局)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章。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主管部门也须签署意见并盖章。
对市级垂直管理单位及市级派出单位的报考人员而言,必须有所在单位及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