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专业技能考试的公告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的通知》(临人社发〔2015〕148号)和《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临人社明电8号),现将专业技术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时间:2015年9月9日(星期三)上午8:30—11:00。
2.地点:临沧市林业科技教育管理站(市林业局办公楼四楼)。
3.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必须到场,应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未就业证明(大学生志愿者、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由相关主管部门出据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小一寸正规照片一张。
4.考前告知。市林业科技教育管理站负责在专业技能考试开考前告知考生考试的方式、程序及其他相关事宜,并由考生确认签字。
证件不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内容为求职动机、林木种苗培育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临沧林业发展现状及综合素质测试。
考试采取专业技能面试的方式进行,由评委现场打分,分值为100分,所得分为本次专业技能考试的成绩。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1:30-4:30;
2.地点:市林业局六楼小会议室;
3.面试时携带:《面试告知书》和身份证原件。
四、相关工作事项
(一)如有自愿放弃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要在开考前以书面方式向招聘工作办公室(市林业科技教育管理站)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专业技能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后,不再列入招聘对象。
(二)应聘人员在整个专业技能考试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应聘资格。要自觉遵守招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联系单位及电话
临沧市林业科技教育管理站:0883-2161572。
临沧市林业局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