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5.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6.外国语已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蒙语授课学生、艺术类学生外语成绩可适当放宽。
二、申请材料
1.《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格附后)1份;
2.内蒙古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样表附后)1份;
3.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在读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体现自身外国语水平的证明1份。
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材料必须同时提交。
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且有意者请访问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imu.edu.cn),查阅《内蒙古大学2016年拟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及人数》,并于2015年10月10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同时,请申请者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装入自备的信封于2015年10月10日前寄(送)至所报考学院。
2.学院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并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发“复试通知”。申请者按照《内蒙古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要求参加学院的复试。复试合格后,学院在网上发“待录取通知”,经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后,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天。
我校接收的2016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可以优先自选研究方向和导师,一年级可以直接享受内蒙古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四、录取资格复审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71-4992114 申诉电话、传真:0471-4992114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235号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10021
各院系联系方式请见研究生院网站。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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