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2016年1月14日至15日
二、地点
社会考生需携带准考证或身份证原件,到市、县招生考试服务大厅(原申请办理毕业证书地点)领取毕业证书;助学(委托)专业考生请携带有关证件到助学(委托)专业院校领取毕业证书。
三、注意事项
考生在领取毕业证书时,请检查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印章是否齐全,身份证号、姓名、性别与本人身份证件是否一致,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市、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