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现将致公党中央机关2016年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 | 准考证号 | 面试最低分数 |
办公厅 综合处 | 918111390316 | 130.2 |
918139081507 | ||
918137340717 | ||
918111511411 | ||
918141241620 |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2月25日上午9:0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11号致公党中央机关办公楼
乘车方式:乘地铁2号线,在鼓楼站下,沿护城河北侧滨河路向西300米左右(白孔雀艺术中心西100米)。
三、面试所需材料
(一)报名登记表。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学校盖章),并在报名登记表或报名推荐表首页下方注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二)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
(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四)5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五)其他材料: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应写明同意报考我单位公务员并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加盖公章。特殊情况暂不能提供的,经我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阶段提供,并向我单位提供本人亲笔书写的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分,已进入该职位专业考试和面试范围,现因本人原因,无法在专业考试和面试期间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承诺:在体检和考察阶段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逾期未提交可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考试及录用资格”。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用A4纸,请考生于2016年2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上材料邮寄到我单位,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11号致公党中央办公厅人事处,邮编:100120。
另请参加面试时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
四、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录用人员1:2比例确定,体检将于面试次日由我单位组织,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见公告后,务必于2016年2月1日前与我单位电话联系确认。面试考生个人放弃面试资格的,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我单位,并提交书面声明。
请于2月25日上午8:00前到致公党中央机关人事处(办公楼215室)报到,8:3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对提供的证件、资料等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四)考生自行安排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五)致公党中央办公厅人事处负责此次面试的各项准备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任浩(010)51550925 刘治军 (010)51550835武聪(010)51550836
特此公告。
致公党中央办公厅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