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在职联考工程硕士招生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工程硕士生源质量。为了切实做好2015级工程硕士复试工作,充分体现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划定复试分数线、核定计划及本院实际,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内容包括:①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②复试录取办法;③各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名单,由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含合作行业或企业部门专家一名)组成,人员不得少于5人;④专业课笔试、复试的时间和地点;⑤复试分数线和名单。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从工程领域的视角考察考生的工程背景、成长过程、研究能力、工作状况、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等;考核考生全面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与解决工程和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命题应当紧密结合工程和生产实际,考试内容应覆盖考生所报考工程领域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分布正常,并着重考核考生思路是否敏捷,运用原理是否正确,方法是否合理,论述表达是否清楚。
2.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即专业基础课考试和专业素质测试。笔试试题必须体现专业特色,经过各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审定。面试试题着重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应当有考核记录。
三、复试程序
1.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
参加复试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缴纳复试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16年1月22前登录我校财务处网站http://cwcpay.ctgu.edu.cn进行缴费,复试费150元/人。缴费前请细读“缴费项目”下方的“操作指南”。
3.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身份证、《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电子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到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学院需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并留存相关材料(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即可),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