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自备稿件朗诵、声乐、才艺展示、形体与气质
二、计分原则:
自备稿件朗诵(30%) +声乐(20%)+才艺展示(20%) +形体与气质(30%)。
三、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考试目的:旨在选拔热爱空乘专业,并在这方面具有潜质的考生进入高等学校接受专业培养。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自备稿件朗诵30分,声乐20分,才艺展示20分,形体与气质30分,满分100分。
(1)自备稿件朗诵(考生自备朗诵材料,文体不限,时间不超过3分钟)
(2)声乐(演唱一首自选歌曲,可自备伴奏带)。
(3)才艺展示(含舞蹈、器乐、小品、体操等,限时3分钟以内)
(4)形体与气质
(注:考生在现场评述中不得报出自己的姓名和考号,不遵守者该科成绩按零分处理。)
(三)考试形式:现场表演。
(1)自备稿件朗读。自备朗诵诗歌、散文、寓言、新闻消息、小说片段等任选一项。
依据普通话水平、声音条件、文字语言感受力、有声语言表现力、副语言表现力五个方面进行评分。
25—30分:普通话标准;嗓音条件好,声音清晰、悦耳;对文字语言的理解感受能力强;能很好地运用有声语言和副语言创作性地表现作品。
20—24.9分:普通话较标准;嗓音条件较好,对文字语言有基本的理解和感受,能运用有声语言和副语言较流畅、完整地表现作品。
15—19.9分:普通话语音基本标准;嗓音条件较好,对文字语言有基本的理解和感受,有声语言、副语言有基本的表现力。
15分以下:有方言语调,嗓音条件一般,对文字语言稍有理解、感受,有声语言、副语言表现力一般。
(2)声乐:演唱一首自选歌曲。
根据作品难度,声音条件、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作品演绎五个方面进行评分。
15-20分:声乐作品难度大,声音条件好,掌握了娴熟的演唱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完整。
10-14.9分:声乐作品难度较大,声音条件较好,掌握了一定的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基本完整。
5-9.9分:声乐作品难度一般,声音条件一般,基本掌握了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存在不足,作品演绎尚完整。
5分以下:声乐作品难度小,声音条件差,不能很好掌握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差。
(3)才艺展示:根据考生才艺表现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4)形体与气质
形体依据身高、形象、整体气质方面进行评分。女生要求身高1.62-1.73米,男生身高1.74-1.85米,体重为(身高-110±10%)。
考生5人一组,着泳装登台,集体上前进行正面、侧面、背面展示,集体向前、向后走一个来回。要求考生不得穿丝袜和佩戴饰品,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着纯色、分体泳装。
25-30分:体形匀称,上下身段比例协调,腿型直,站立行走姿态优美,气质佳,五官秀丽,笑容甜美,皮肤细腻光滑,无过敏性体质、无疤痕,反应灵敏,有亲和力。
20-24.9分:体型匀称,上下身段比例协调,腿型直,姿态较为自然、挺拔、气质良好,五官端正清秀,面带微笑,外露皮肤较好,无过敏性体质、无疤痕,较有亲和力。
15-19.9分:体型较好,上下身段比例一般,腿型较好,气质较好,五官较为端正,亲和力一般。
15分以下:外露皮肤有明显疤痕,罗圈腿,X型腿,严重内外八字脚,扁平足等情况,没有亲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