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共通过了11部法律,其中修改10部,新制定1部
12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航道法、食品安全法、立法法、广告法等7部法律的起草与修改被列入审议议程。而在今年此前5次常委会中,环境保护法、预算法、行政诉讼法等18部法律已经相继接受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如何提高立法质量?唯有更广泛地民主立法、更深入地科学立法,从国情和实际出发,从客观规律出发,对每一部拟出台和拟修改的法律进行充分论证,让立法充分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才能让每一部法律都成为精品力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8月25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首度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授权立法一般不超五年,法律草案应当上网公布,增加草案通过前评估、法律清理等规定,赋予所有设区的市立法权……社会各界对立法法的新亮点予以高度评价,认为这标志着我国立法将由粗线条走向精细化、由数量型走向质量型。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法治保障显得尤为重要。随着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的普遍增强,对法律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法律法规,而是法律法规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如何让法律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使法律能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成为摆在立法机关面前的一道重大课题。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把罚款限额提升至2000万元;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中对食品安全犯罪增加了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规定;广告法修订草案明确界定构成虚假广告的四种具体情形……在“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指引下,立法机关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能成为一道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重要力量。
改革在哪里,立法就在哪里。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法治中国的基础。只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实现有法可依,只有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才能实现良法善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基本制度遵循。
581项行政审批事项
截至今年12月12日,国务院已经取消和下放581项行政审批事项,削减1/3行政审批项目的目标提前完成
法无授权不可为。理顺政府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厘定政府和市场之间的权力边界,这不啻行政机关开展的“自我革命”。
企业法律顾问、品牌管理师需要专门的职业资格认证;松香包装工、木材搬运工还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在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81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包括有78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很多都闻所未闻。
一个行业中有十几种甚至几十种职业资格认证,许多职业资格证书成了有关方面借机敛财的绝好借口。“毕业生攥着大把的证书,就是找不到工作。”培训热、考证热的高烧不退,恐怕并不是公众对提升职业能力的强烈需求,而是政府行政管理无序在就业市场上投下的阴影。
管理混乱、效率低下问题并不仅仅出现在职业资格认证上,在住房、土地、户口等诸多领域都存在类似情况。今年以来,中央政府延续了去年“精兵简政”的政策,不断加强“清权、减权、制权”力度。国务院各部门晒出权力清单、锁定行政审批项目“底数”、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成为各级政府转变职能、规范权力边界的总目标。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应该是行政部门的自说自话,如果没有清晰的执法依据和充分的信息公开,权力如何会心甘情愿地钻进笼子?
“城管是个筐,啥都往里装。”近年来,各地城管“无所不管”造成执法人员与群众严重对立,政府公信力持续流失,“塔西佗陷阱”愈演愈烈。如何破解这个问题?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城管执法局专门为常见的72种违法行为“量身定制”了一套《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分别按照违法事实性质、发生频率、影响程度等,在法定裁量幅度内细化成刚性标准,并且特别建立了检查权、调查权、处罚权、执行权相分离的“四权分离”制度。标准化的执法行为赢得了群众的理解,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现了最有效的管理。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就在于通过法律规范公权力边界,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35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中央政法委今年分三批公开通报了35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体现了政法系统严管队伍的决心
山西榆社“最牛交警”终于被辞退了。今年8月6日,某视频网站以“榆社最牛交警”为题,播报了山西省公安厅高速交警三支队九大队民警巩新宇殴打中石化某加油站员工事件。最终巩新宇被山西省公安厅辞退,并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300元。
“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一等警察交警队,站在马路吃社会”……曾几何时,这些流传甚广的顺口溜让政法机关为之气苦,但背后也反映出人民群众对于执法司法不公的不满。
“法者,国之权衡也”。今年以来,全国政法机关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为重点,抓住易发生执法司法问题的关键岗位、环节,不断严密制度、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努力预防和减少执法不公、司法****等问题。中央政法委三次通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其中既有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受贿,也有普通执法司法人员知法犯法。专家分析指出,集中公布典型案件释放出政法机关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的强烈信号,给每位政法干警敲响了警钟,具有很强的现实警示意义。
呼格吉勒图案沉冤得雪、聂树斌案异地复查、徐辉案重拾正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冤假错案得到平反,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有了更高的期待。冤假错案是执法司法不公的集中体现,虽然有的冤假错案因为历史原因,的确存在不可避免性,但如果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则不可原谅。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从执法理念、素质能力、工作作风、制度落实等方面,对执法司法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各政法机关完善涵盖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活动全部环节的“制度链”,一场司法理念大更新让公平正义成为执法司法人员心中最重的砝码。
“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站在悬崖边上的守护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理应成为执法司法机关的追求目标。
174个无律师县
全国最后的174个无律师县结束了没有执业律师的现状,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律师法律服务县域的全覆盖
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承担着重要作用,对于满足社会公众的法律需求发挥着积极意义。然而,在全国25万执业律师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律师人数仅占全国总数的20%左右。
对此,司法部、全国律协采取多种措施填补空白,包括组织安排律师事务所到没有律师事务所的地区设立分所,指导司法行政机关组建国资律师事务所,选派律师到艰苦地方志愿执业,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同心·律师服务团”活动等。截至今年6月初,全国最后174个无律师县问题已全部解决。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谈得上尊法、守法。律师服务的全覆盖,正是“全民守法”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微博可以瞬间将信息传播给所有‘粉丝’, 速度快,互动强,让法律服务更符合民意。”面对微时代,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个官方微博“@海宁司法”的当家人、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说,微博微信已经成为普法的重要阵地。截至目前,类似这样的官方普法微博、微信在全国已有近4000个。
“过去为了多争些拆迁补偿款,总喜欢到政府闹,如今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学会了用合法手段表达利益诉求,靠闹是没有结果的!”湖南一名拆迁户的话道出了法治的力量。今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正式启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9月,中央政法委针对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印发3个配套文件,再次要求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实现从过分依赖行政手段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向依法按程序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转变。
明确的目标、清晰的路径、有力的政策,彻底扭转了“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观念,越来越多的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全民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有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才能形成守法光荣和守法有责的良好风尚,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氛围。全民守法,也正让法治的力量逐渐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