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文化馆是国家免费开放文化馆,泾川县文广局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文化馆群众文化服务功能,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
2.岗位条件
(1)非遗保护员 1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熟悉计算机应用技术或财会业务者优先。
(2)音乐辅导员 1名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声乐表演等相关专业;熟悉钢琴演奏;有一定舞蹈技能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
1.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
2.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务合同正式上岗,工资为底薪+其他补助。
三、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6日至3月30日,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相关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对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 报名者需填写相关表格并接受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能力。
3. 报名地址:泾川县文化馆办公室(文广局文化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18993308962 15097066588
泾川县文化馆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