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严控会议费支出,部分地方政府在会议费管理办法中作出“限星”的规定,比如“二、三、四类会议应当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定点饭店召开”。政府的规定在酒店业界内引起了一些反应,也催生出了一些应对办法。据《新京报》报道,在全国多地,部分五星级酒店放弃星级资质的复审,从“五星”变“无星”。今年以来,国内“弃星”的10家五星级酒店中,至少半数为当地政府的定点招待酒店。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在正常的市场环境中,酒店“追星”才是竞争的取胜之道。因为,酒店的星级标志着建筑设备、酒店规模、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的等级,是一块显示实力的招牌。政府会议费支出“限星”,部分五星级酒店随之“弃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八项规定”的执行力度之大,也是反****的一项成效。由此,不但可以看出政府廉政建设的决心,也从部分酒店“挂了星就做不下去了”的困境中,看到政府的“限星”已经落到了实处。虽然,部分酒店因政府“限星”而“弃星”这一现实,也反映出公款消费的庞大,但也正说明,“八项规定”搭准了官场积弊的脉,开出了对症下药的良方,充分体现了反****的雷厉风行,是行之有效的反腐举措。
然而,变五星酒店为无星,然后“定点接待”依旧的做法,也印证了现有的财务约束框架弹性太大,仍给了适用对象极大的回旋空间。任何自上而下的整风行动,都可能被抽离实质意义,变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对策措施:
实际上,酒店用“弃星”曲意迎合政府的“限星”,就酒店方面来说,是想把这种由政府埋单的好生意进行到底。那么,对酒店的“暗度陈仓”,政府部门就有必要在制度上进一步“明修栈道”。
首先,地方政府在会议费管理办法中的“限星”规定,不能笼统局限于表面上的星级,而需从会议费的标准上制定具体细则,应该按照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选择合适的场所。只要严格把住这一关,哪怕五星级酒店自称快餐店,只要收费标准不符合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还是没有“与政府单位合作”的资格。
其次,是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格。对政府会议费支出“限星”,只是指费用的标准。从五星级酒店宁愿“弃星”也要迎合政府需求来看,来自公款的消费已经成了这些酒店的“支柱型生意”。要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尽量减少综合性会议的数量,能通过发文部署的工作,不召开会议。合并内容相近的会议,提升会议效率、降低会议成本,控制会议会期和规模。
最后,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正,完善相关制度。公务消费的简朴化、规范化,终究要以健全的财务体系兜底,这有赖于一整套完善的预决算制度、报账制度以及会计制度等。
酒店“弃星”虽然让人欢喜让人忧,但这也是一个再接再厉的契机:某项政策在早期执行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刀切”的情况,而如果在实践中发现了问题与漏洞,则可通过修补矫正使之更加有效,逐步完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