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6﹞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定于6月18日至1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6月18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 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二、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于3月21日至3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
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至4月18日止。
新考生和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还需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于3月29日至31日到县民政局(天安路999号象山县民政局308会议室(3号楼3楼),电话:65722484)办理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现场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盖章的报名表和工作年限证明,网上交费通知单,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应同时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4月12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6月13日至1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在宁波考试网下载“应试须知”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在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报考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对报名和交费信息,提供真实齐全的审查材料。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报错级别或报名点、未交费、材料虚假或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参加考试、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需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工作年限证明、交费通知单等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文件”栏目相关公示。
三、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人员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其“报名表”上盖章并收下,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最后,在“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将其退回给报考人员。
在报考资格审查中,审查人员要坚持原则和把握标准,防止违规审查和错审现象发生,尤其注意考生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和真实有效。要注意保管好审查资料,确保审查资料的安全完整,于4月6日前将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料送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四、教材征订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邮政编码:100032,联系电话:010-58124852、58124840、58124841、58124842。
五、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国家有关部门确认或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六、有关要求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要求高,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者,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