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有关精神,特制定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77)
2、办学性质:公办
3、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学院地址:太原市新建路131号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为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不断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的原则;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程序,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审定单独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工作方案,审定录取原则、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设办公室,负责草拟单独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章程,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草拟录取方案、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办公室下设招生宣传、网络、文化基础考务、综合素质考务、命题与阅卷、资格审查、录取、后勤、保卫等工作小组,在单独招生领导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单独招生的各项具体事宜。
纪检监察组对单独招生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四、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
2016年单独招生共招11个专业200人,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对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履行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身体健康,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山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政审,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身体要求的规定。
六、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报名时间及网址:3月30-4月1日 http://www.sxkszx.cn
2、现场确认时间:4月8日 地点: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3、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网报名,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文理科考生不得跨科类填报。凡同意专业调剂的,须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内填“是”或“服从”。
(2)本人登录学院校园网(http://www.sxgy.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3)考生到学院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须经所在学校或单位填写政审、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2016年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已经在当地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提供高考体检表复印件并由体检单位在复印件上盖章;尚未高考体检的考生,在我院网站下载体检表,正反面打印在1张A4纸上,持体检表到当地高考体检医院体检,确认时将体检表提供学院。因考生未按时提交体检表造成录取遗留问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③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④符合加分条件的要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确认现场须出示原件)。
⑤高考报名数码照片3张(《报名表》贴一张,另两张背面写上姓名和考生号)。
(4)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的同时,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考试工作在省招考中心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基础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考核语文、数学两科,综合素质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语文、数学科目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综合测试的形式与内容由学院确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反应能力、知识面、职业素养等基本素质和心理健康情况、沟通合作能力等。
(二)考试
文化基础考试总分200分,数学、语文两科一份试卷,其中数学100分、语文100分。综合素质考试满分为100分。
文化课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4月9-1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确定
1、考生录取总成绩由文化课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和有关加分组成。
2、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八、获奖保送
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由教育部等部委组织)二等及以上奖项或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考生,其报考专业与中职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可保送入学。考生须填写《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保送生审批表》,由所在中职学校签注意见,在确认报名信息时连同相关获奖证明一并提交我院审核。保送生须按普通考生报考程序,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考试。
九、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考生报名时完成,由考生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负责,在《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考生体检由考生到当地高考体检医院体检(须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报名表和体检表作为考生档案内容建档。学院开学时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录取
1、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招生计划分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下列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依据数学成绩录取;文史类专业依据语文成绩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4、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西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
十一、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
十二、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被录取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预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户口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单独招生纪检监察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2、单独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发布、公示。
3、举报投诉电话:0351-3350484 3350864
十四、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太原市新建路131号 邮编:030009
联系电话:0351-3350580 网址:http://www.sxg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