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体测试(70分)
1.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A.五官(包括脸形、口、眼、耳、鼻、唇、牙齿、脖子、面部)。(20分)
a.优秀16—20分; b.良好11—15分;
c.一般5—10分; d.较差5分以下。
B.身材(包括身高、胖瘦、匀称、协调)。(20分)
a.优秀16—20分; b.良好11—15分;
c.一般5—10分; d.较差5分以下。
C.举止(包括行、坐、立姿、稳重、大方)。(10分)
a.优秀9—10分; b.良好7—8分;
c.一般4—6分 ; d.较差4分以下。
D.气质(包括谈吐、风度、性格、礼貌)。(10分)
a.优秀9—10分; b.良好7—8分;
c.一般4—6分; d.较差4分以下。
E.特长(包括音乐、美术、体育、舞蹈、演讲)。(10分)
a.优秀9—10分; b.良好7—8分;
c.一般4—6分 ; d.较差4分以下。
2.测试方法与程序。
A.简单问话,了解家庭及本人情况;
B.让考生按设计路线走一圈;
C.站在指定位置目测;
D.做指定的动作;
E.特长表演。
二、普通话测试(20分)
1.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A.音调(包括语音、语调是否准确、有无方言)(5分)
a.优秀5分 b.良好4分
c.一般3分 d.较差2分
B.音质(包括口齿、音质是否清楚、纯正、宏亮、有无嘶哑、鼻音)(5分)
a.优秀5分 b.良好4分
c.一般3分 d.较差2分
C.流畅(包括思维、回答是否敏捷得体,有无迟钝、口吃)(5分)
a.优秀5分 b.良好4分
c.一般3分 d.较差2分
D.表情(包括说话是否文雅,朗诵有无感情与感染力)(5分)
a.优秀5分 b.良好4分
c.一般3分 d.较差2分
2.测试方法。
A.会话与提问:主考教师以专业、社会、家庭知识为内容,向考生提出问题,让考生回答,通过回答问题,测试考生的普通话表达能力、思维敏捷程度、对问题的认识程度及应变能力。
B.朗诵:考生自由选择诗歌或散文朗诵,测试考生的口齿是否清楚,声音是否宏亮及感情表达的渲染能力。
C.朗读:考生抽取卡片朗读,测试考生的普通话发音是否正确、语调是否准确、吐字是否清楚及感情把握程度。
通过以上各项测试,观察考生是否存在口吃、咬舌、嘶哑、鼻音浓重、方言浓重、牙齿排列不整齐等情况,观察考生反应快慢、智商高低等。
三、体检(10分)
1.检查内容。
身高、视力、听力、嗅觉。
2.要求。
凡检查项目都要认真、细致、记录清楚并签字。
四、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录取条件:
1.视力:裸眼视力4.5以下者;
2.听力:重听、两耳听力不正常(5米以内听不到一般声音);
3.色盲,色弱,斜眼,对眼;
4.唇裂,狼咽或甲亢;
5.口吃,咬舌,嘶哑,鼻音浓重者;
6.牙齿排列明显不整齐者,面部斑痕明显;
7.跛脚,手残疾或枝指,秃顶,斑秃;
8.脊柱弯曲,胸廓畸形,肢体任何部位有残疾;
9.“O”形或“X”形腿;
10.狐臭,嗅觉失常者;
11.肝功能检查不正常者;
12.皮肤病,肥胖症,癫痫病;
13.五官明显不端正,整体形象异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