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697
2.校址:太原市许坦东街29号 邮政编码: 030031
3.办学地点:太原市小店区
4.学校网址:http://www.sxtvi.com.cn
5.办学性质:公办
6.办学层次:高职
第二章 招生
第二条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领导组,全面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制定单独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单独招生领导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人数 | 科类 | 学费(元/年) |
1 | 旅游管理 | 3 | 55 | 文理 | 4000 |
2 | 导游 | 3 | 20 | 文理 | 4000 |
3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3 | 10 | 文理 | 4000 |
4 | 酒店管理 | 3 | 20 | 文理 | 4000 |
5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3 | 20 | 文理 | 4000 |
6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3 | 10 | 文理 | 4000 |
7 | 中西面点工艺 | 3 | 20 | 文理 | 4000 |
8 | 空中乘务 | 3 | 20 | 文理 | 5200 |
9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3 | 10 | 文理 | 4000 |
10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3 | 5 | 文理 | 5000 |
11 | 旅游英语 | 3 | 70 | 文理 | 4000 |
12 | 应用韩语(导游方向) | 3 | 15 | 文理 | 4000 |
13 | 旅游日语 | 3 | 5 | 文理 | 4000 |
14 | 老年服务与管理(日语方向) | 3 | 5 | 文理 | 4000 |
15 | 工程造价 | 3 | 5 | 文理 | 4000 |
16 | 市场营销 | 3 | 5 | 文理 | 4000 |
17 | 物业管理 | 3 | 10 | 文理 | 4000 |
18 | 电子商务 | 3 | 10 | 文理 | 4000 |
19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 | 5 | 文理 | 4000 |
2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10 | 文理 | 4000 |
21 | 软件与信息服务 | 3 | 50 | 文理 | 4000 |
合计 | 380 |
第三章 报名
第四条 报考条件
履行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中学期间各科会考成绩无不合格记录。
3.在中学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4.报考普通文理科考生。
第五条 报名
1.报名办法:报名网址统一为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s.cn
2.网上报名时间:3月30日 -4月1日
3. 考生网上报名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
(2)考生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
第四章 选拨
第六条 选拨方式: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应届毕业生采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往届毕业生使用毕业证+面试(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根据学院专业选拔培养要求,不同专业面试内容不同。报考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素质面试。
第七条 考评方式:
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关考评组进行面试。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第五章 录取
第八条 录取体制
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
第九条 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及专业面试成绩确定专业录取控制线。以专业素质面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身体健康要求
以国家规定为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酒店管理专业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2.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3cm以上,五官端正,无明显疤痕,双眼裸视不低于0.7。
第十一条 生源不足时,单独招生未完成的计划调整到高考统招计划招生。
第十二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审定后的拟入选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http://www.sxtvi.edu.cn)和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同时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351-7972696 0351-7973253
咨询地点: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 网络查询:www.sxtvi.com.cn
第六章 监督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招生考试中心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申诉电话:0351-7978552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山西旅游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领导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