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凤庆县环境保护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16年招聘专业技术人才2名,其中:环境科学专业1名,环境工程专业1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
(二)性别要求:男女不限。
(三)毕业年限:2014—2016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应聘者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成绩优秀者优先录用。
三、引进方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资格审查和考试、面试(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引进人才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考察(考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环境保护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4月5日前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凤庆政府公众信息网、云南大学宣传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名、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联系单位:凤庆县环境保护局,联系电话:0883-4217988。联系人:张国菊,电子邮箱:fqxhbjbgs@126.com)。
3、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在7月15日前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2016年凤庆县环境保护局人才招聘报名表》(贴照片)一式二份。
4、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涉及违法行为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招聘方式及方法
招聘方式: 经考核小组考试或面谈,按报考岗位成绩排名录取,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3、体检和考核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从测试、体检、考核等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档案传递等手续,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批同意后正式下文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视其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聘用期内,聘用人员3年内不得申请离职或调动,如若必须离职或调动,经我局研究同意,按《就业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聘用待遇
1、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标准执行。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关事宜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庆县环境保护局人才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如有意向到我局工作的广大莘莘学子,请联系我局办公室,我们热诚欢迎同学们到美丽的滇红之乡工作!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凤平路中段
邮编:675900
联系股室:凤庆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联系人:张国菊
联系电话:0883—4217988
邮箱:fqxhbjbgs@126.com.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