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建工城建专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及有关取消考试后续工作的通知》(甬人考试〔2016〕9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我市建工城建专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和级别
建工城建专业水平考试设建筑施工、建筑预算、建筑电气、给水排水、道路桥梁和园林绿化6个专业,专业级别一级(相当于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中的中级)。今年不再组织各专业的二级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16年6月19日
09:00-11:00 基础知识
13:00-14:30 一级专业知识①
15:15-16:45 一级专业知识②
三、考试科目及形式
序号 | 报考专业 | 级别 | 考试科目 | ||
基础科 | 专业科 | ||||
1 | 建筑施工 | 一级 | 工程力学 | 建筑施工技术 |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 |
2 | 建筑预算 | 一级 | 建筑识图房屋构造 | 建筑预算 | 造价管理 |
3 | 建筑电气 | 一级 | 建筑电气技术基础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 建筑电气设计 |
4 | 给水排水 | 一级 | 工程力学 |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
5 | 道路桥梁 | 一级 | 工程力学 | 道路桥梁施工技术 | 道路桥梁施工组织管理 |
6 | 园林绿化 | 一级 | 园林植物学 | 园林工程施工 | 园林工程规划设计 |
规划设计
建筑预算专业的建筑预算科目为开卷考试,其它科目均为闭卷考试。
四、报考对象及条件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现从事建工城建专业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助理工程师满3年(含任非工程系列助级资格);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不具备上述学历的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2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3年(含非工程系列助级资格)。
报名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五、报名要求及办法
该项水平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今年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为4月6日至4月20日中午12时止。届时,报考人员登陆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上传的照片要求为2014年以后拍摄的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照, jpg格式,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信息量为50k以内,像素不大于300×420,不小于200×280。填写输入完成后,下载打印《宁波市建工城建专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送所在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事业单位由乡镇、街道组织办、业务主管部门人事科盖章)初审同意后,于4月19日至21日到市住建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市南滨江路218号四楼402室,联系电话:62716761)进行现场确认。教材订购、培训报名可在考试报名确认时同时办理,联系电话:62850090。领书地点:市建筑业协会(丰山路199号二楼212室,电话:62707013)。考试报名有关表格可在余姚人才网 www.yyrc.com、余姚市住建局网站 http://www.yy.gov.cn/col/col64294/index.html下载。
现场办理确认手续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下载的有报名序号并由本人签字的“报名表”、网上缴费通知单、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2016年度建工城建专业水平考试报名情况一览表(附件3);
(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由经办人确认、在报名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名确认点收到考生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收下“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交还给报考人员。
往年已报名的考生报考相同专业级别的,按网上报名流程填写相关内容,打印“报名表”后无需再到现场进行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交费即可。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5月9日至16日中午12时前登录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缴费的考生,可于6月15日至18日自行登录“宁波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材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考务费按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
六、组织实施
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及考培分离的办法。具体考务工作由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考前培训工作由宁波市建委培训中心负责,其中:涉及到建筑施工专业的《建筑施工技术》和建筑电气专业《建筑电气质量管理》《建筑电气设计》科目教材及大纲都有调整,其它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和教材均未作调整。详情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后可与宁波市建委培训中心联系。
七、取消考试后续事项及2016年水平考试成绩及效用
根据国家对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的明确要求,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和宁波市住建委研究决定,自2017年起不再组织建工城建专业水平考试,符合相关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评审方式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为平稳过渡,2016年度水平考试主要面向2015年已通过部分科目人员组织。2016年度水平考试成绩仅当年有效。专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可作为审核确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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