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整体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人才优先的战略布局,建设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坚持“政府调控、行业指导、单位配合、个人参与”的原则,以知识更新为主题,以增强素质为重点,对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科学规范的知识更新培训教育。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精良,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专业人才队伍;促进新能力、新知识的快速传播与应用,促使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更新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提升学习能力,掌握本专业的最新科技理论和方法,了解科技发展动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主力军作用。
三、培训对象
1、知识更新培训:市直及各县、市、区拟晋升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教育及各类考试系列人员);拟晋升副高级职务且由黑河市本级自行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农业系列、卫生系列)。
2、专业不对口培训:市直及各县(市、区)拟晋升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所学专业与拟晋升专业不一致的技术人员(不含教育及各类考试系列人员);拟晋升副高级职务且由黑河市本级自行评审的所学专业与拟晋升专业不一致的技术人员(如农业系列、卫生系列)。
四、培训内容
1.公需科目内容: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主要包括创新能力培养、现代科技知识、职业道德教育、团队协作、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内容。公需科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省人社厅工作安排,结合各行业特点统一确定,组织集中培训。
2.专业科目内容: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行业专业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学科前沿发展动态,研究生产、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等。专业科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省厅工作安排,结合各行业特点统一确定,集中组织培训。
五、培训形式及学时要求
(一)培训形式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着眼形势发展,按照不同项目、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本着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相互补充的原则,结合培训课程设置,采取集中脱产、分期轮训的培训形式。学员主要通过专业讲师现场授课、个人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
(二)培训学时
根据人社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本次培训每期安排6天时间。
六、培训实施
(一)培训管理
1、本次培训由黑河市教育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并根据每期培训计划,组织协调好培训工作各项事宜。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程序,创新方式,扎实高效地完成好培训任务。
2、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依照培训期次按时参加培训,要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的时间、经费需求,提供必要条件。
(二)培训考核
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在完成规定的学时任务后,必须参加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单科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两科目考试成绩分别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综合学分才能确定为合格。
(三)其他
1、按照相关规定,专业不对口培训费每人收取800元,知识更新培训费每人收取150元。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对未能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不得参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3、专业技术人员有依法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参训对象要严格遵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所在行业、单位的学习安排,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自觉接受检查、考核,并主动利用业余时间安排自学。
七、报名时间、方法及培训时间
(一)报名时间及地址
4月1日起至5月25日止(工作日),通过邮箱报名,报名邮箱为px2886006@163.com。
咨询电话:2886005吴老师,2886006沃老师
地点:黑河市教育研究院(通江路77号)。
(二)报名方法
请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认真填写培训登记表和汇总表(知识更新培训人员填写附件1、3,专业不对口人员填写附件1、2、3、4),将电子版培训登记表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px2886006@163.com;培训登记表打印稿粘贴照片后,于培训报到时交至黑河市教育研究院507室(汇总表无需打印)。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六月中旬,待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开班时间和期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于6月初关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黑河市人才服务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