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科学选拔。
(二)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差额复试。
(三)科学、规范、有效组织,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
(四)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及监督
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龚先庆 副组长:李世黎
成员:高梦娇肖雨
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纪检督导小组
组长:赵凯
成员:刘诲 邢海亮
三、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与录取类别
(一)学制与学习年限
从2010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学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南大研字[2011]9号)执行。
脱产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3-6年。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4-8年。
(二)录取类别
学校在复试时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1) 和“定向就业(2)”等3类。按“定向就业”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前按要求在规定时段完成《定向合同》或《少骨定向协议》的签署,否则不予录取。
1.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学校研究生院,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及助研助学金的申请,毕业时按照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1):为在职研究生,录取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合同》,考生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与考生本人按双方协议承担,不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助研助学金的评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3.定向就业(2):仅适用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其中:①非在职考生在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我校,并与定向省份、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非在职)》;②在职考生在录取前须与定向省份、定向单位和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在职)》。
四、招生指标、初试合格线及复试名单
(一)招生指标
我院今年拟招录2名博士研究生(含“申请-考核制”博士1名)。
(二)初试合格线
1.非专项计划初试合格线:外语44分,业务课(一)44分,业务课(二)60分,总分160分;
2.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初试合格线:
(1)少数民族考生:外语31分,总分150分,过线考生依据初试总成绩排序。上线生的排序方式明确如下:以少数民族生招生数为依据实行等额复试,按总分从高往低排序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如总分相等则以外语成绩降序排序,如外语成绩相等则以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
(2)汉族考生:业务课(二)60分,总分160分,过线考生依据外语成绩排序。上线生的排序方式明确如下:以汉族生招生数为依据实行等额复试,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如外语成绩相等则以总分降序排序,如总分相等则以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
(三)复试名单
考生按1:2进入复试,我院今年合格生源充足,不接受调剂。复试名单如下: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特殊计划 |
1 | 105206100000565 | 董楠 |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 | 无 |
2 | 105206100000564 | 章书俊 |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 | 无 |
五、复试时间和形式
(一)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
时间:4月20日(14:00-17:00)
地点:南湖校区文沛楼418室
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本人有效学生证),并交纳100元复试费。
2.专业面试、外语测试
时间:4月20日(19:00-20:00)
地点:南湖校区文沛楼413室
(二)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专业面试+外语测试”。
1.复试应包括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创新能力与创新精神等。
2.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使用:复试成绩为10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组成。
3.录取名单确定:
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少数民族生,按总分从高往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分相等则以外语成绩降序排序,如外语成绩相等则以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汉族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外语成绩相等则以总分降序排序,如总分相等则以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
六、学校对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的相关规定
1.学校对非定向优秀博士生提供各类奖学金;非定向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鼓励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撰写学术专著或参与科研项目,对学术上有显著成绩或取得科研成果的给予特别奖励。
2.“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须在5月20日前将本人的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研究生院档案室。档案保管期为三年。
3.录取类别以学院报送的拟录取数据和录取前所签协议为准,入学后不得转变;“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需与定向单位和学校签订定向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