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街道工作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街道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街道科长(主任)助理 | 5名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取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律专业2人,建筑工程类1人,计算机类1人,会计学1人。 |
街道工作人员 | 15名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学、审计学、会计学、计算机、社工等专业优先录用。具有广州市户籍优先。 |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5日(1981年4月25日之后出生)。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分析解决问题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中共党员或有办公室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如有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违反计划生育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
三、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一)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街道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科长(主任)助理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天河区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薪酬标准执行;街道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有居委会专干待遇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请填写《石牌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非广州户籍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等,以电子邮件格式发至石牌街党政办邮箱(spj-bgs@thnet.gov.cn),有发表文章或能证明个人相关资格能力的请附上有关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8日。
(二)笔试
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石牌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shipai.thnet.gov.cn/)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在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需提供学历鉴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等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欺瞒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
笔试和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通过笔试和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60%。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告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法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石牌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shipai.thnet.gov.cn/)上公示。同时,在街道办事处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录用
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兑现相关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届时请登录石牌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shipai.thnet.gov.cn/)查询。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以上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石牌街党政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38733123,38733486)
石牌街党政办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