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市招生考试院办理时间: 2016年5 月23 日—5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咨询电话:3813958。
2. 考生请持以下材料申请毕业:
①准考证、免考合格证(如果有)及相关证明材料。
②如有从区外转入广西成绩的,请提供转考材料,包括转考介绍信和成绩证明。
③医药类专业考生需提供实习合格证。
自考办初审上述材料后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草表一张,同时发放档案袋一个,空白《毕业生登记表》两张。
④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⑤办理自考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张(原件由我办审核完后退回)。
⑥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原持有的学历证书均须出示省级学历认证部门(广西区教育厅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0771-5320961,接纳全国所有的学历申请)出具的学历证明,或者附上在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在线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见附件的样表)。
3. 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不再审核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加考课程。
4. 核对《毕业生登记表》草表上打印的内容并签字确认,如有错误请及时(或交材料时)提出更正。草表在交材料时请交回。
5. 办理毕业证不需要交费。
6. 按规定填写好档案袋和《毕业生登记表》,办证材料必须在办证期间内交回我办审核,档案袋内请装好规定要装的材料。
7. 我办审核期间如有问题会及时和考生联系,请保持《毕业生登记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
8. 2016 年7 月18日发放毕业证书。考生请持本人的身份证到我办领取毕业证和《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领回后交有关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考生请及时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
9. 我区本次的毕业数据将于2016年8月15日前上报。网上可查询本次毕业信息的具体时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确定。
10. 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相片要求为免冠蓝底相片,考生需穿着有领衣服照相,成像区中头上部、头部、肩部的比例为1:7:2。对于不符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要求的照片,考生必须重新照相。
相关表格、档案袋的填写方法和使用方法:
1.档案袋: 序号 和 助学院校 栏不填,其他栏目请如实填写。其中 准考证号 请填写新的12位准考证号, 工作单位 如果没有请填写家庭住址。 毕业证号 请参照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草表上打印的毕业证号填写。交回自考办时请在 档案袋 内装本人的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 ;③本科毕业的还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原件 、复印件(原件由我办审核完后退回);④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原持有的学历证书还须出示省级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或者附上在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在线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见附件的样表)。如果考生有以下材料也需装入档案袋内上交:⑤免考合格证、转考成绩证明材料⑥《毕业实习合格证》。
2.《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前请注意看表上的说明! 考生应填写的栏目为:正面的“ 考生填写栏 ”和背面的“ 本人简历 ”。填写时请注意: “姓名”、“民族”、“出生年月”要与身份证上的一致。“籍贯”应填省市+市(县),如“广西柳州”。 “本人简历”应填写本人从小学起到现在的 学习 、工作历程,若转学或工作调动过多,请有选择地进行填写。如无职业,请写明“待业”。
3.特别强调注意:①《毕业生登记表》需考生本人填写的部分及档案袋请考生本人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铅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各项内容要填写正确完整,不能涂改,不能由他人代填。②因《毕业生登记表》需要用计算机打印部分栏目内容, 请保持表的平整和整洁,勿折勿卷。
附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