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残联: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战略的重要部署,是推动我省人才强省、构建中部支点、促进跨越发展的重大举措。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有利于培养一支心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为了切实解决基层残联工作力量不足、人才储备不够、人员层次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经与省人社厅协商,2016年继续将残联系统纳入全省“三支一扶”工作计划,选招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残联(县、区、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招对象和条件
选招对象主要为省内普通高校与生源为本省的外省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选招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心健康。
二、选招原则和程序
选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征集、组织选招、汇总与体检、培训与报到”的程序组织实施,选招工作由人社部门具体负责。
三、相关要求
各地要结合本单位工作需求和人员结构,并充分考虑“三支一扶”人员3年后的安置工作,经班子研究后填写“2016年湖北省残联系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需求信息表”,并征求当地人社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意见。
请各地残联将各自行政区划范围内各县(市、区)残联系统“三支一扶”计划需求信息表汇总后于5月20日之前将纸质版邮寄至省残联人事处,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省残联人事处 董卿
联系电话:027-87363832 18986869090 173812982@qq.com
传真:027-87276781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