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州国资委组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现对拟遴选对象进行公示:
刘 琛,女,1979年10月出生,侗族,贵州剑河人,大学本科学历,公务员,助理会计师,现任中共剑河县南加镇委员会委员、副镇长,拟作为州国资委机关遴选对象人选。
公示期为七天(2011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如发现该同志有违纪违法行为或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州国资委纪检监察室反映。
举报电话:8238015
黔东南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