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
根据《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到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直属参公管理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职位
市人社局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0名,主要从事调研和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应用工作。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
2、各县(市、区)及乡镇(街办)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
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012年及以后招录的选调生应具有两年以上乡镇(街道)实际工作经历,当年招录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职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遴选职位专业不限。
7、具有胜任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身体健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至2016年6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要求:市直单位、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遴选条件和资格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报名,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经集体研究后提出推荐人选报市人社局。报名人员如实填写《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分别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相关表格从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g12333.com/)下载。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1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市直单位报名人员到市人社局政工科报名;县(市、区)报名人员到所在县(市、区)人社局政工科(股)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一并进行,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3、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6、与经历业绩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有复印件须提供1份,并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经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调减遴选人数或取消部分遴选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三天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能参加公开遴选考试。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调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成绩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人数1.5: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到考察对象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在考察对象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公示
将拟遴选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因其他原因取消遴选资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八)试用
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市人社局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遴选人员在市人社局直属参公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组织、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13-8128680(市人社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0713-8662557(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713-8128686(市人社局监察室)
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冈 市 公 务 员 局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