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办理方式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市考试中心进行审核办理。
二、时间安排
2016年6月27日至7月7日(正常工作日时间)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市考试中心证书办理大厅(601房间)进行审核办理。
三、提交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见附件)
2、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黑色中性笔手工填写,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4、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或是相近的)1、2寸各1张(1寸照片请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将用于证书上)。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二)办理证书时,请务必提供办证序号、证书编号(请查阅合格人员名单)。
2.2015年度房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wfrsks.com/Art_Body/Detail/641a8a69-1f67-44be-85ee-d3b0cae9e700
4.登记表填写说明(待更新)
序号 | 证书编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1 | 00001048 | 董 峰 | 女 | 43702021318 |
2 | 00001056 | 朱永刚 | 男 | 43702020729 |
3 | 00001047 | 李 莉 | 女 | 43702021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