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厅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局对2016年第二批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认定韦娜等164位同志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韦洁琳等18位同志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具体名单如下:
一、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名单(164名):
韦 娜 李清萍 吴林林 江 燕 梁东勤 张良权
岑 利 廖 媚 黄云昆 范杏娟 彭锟鸿 陈 雪
黄雨柔 赖莹莹 韦君慧 梁丽媚 李 福 欧采丽
梁海理 赖家志 吴学艺 邓沛桢 黄伟远 李丽群
洪 赞 李江华 秦香映 黄嘉艳 凌敏飞 甘永恒
罗宇坤 莫结兰 岑昌隆 何凤英 黄小芳 何秋霞
钟远照 岑晓秋 蒙文霞 刘秋荧 郑荣容 梁 翠
余华英 韦素颖 赵燕梅 杨 丹 梁丽思 邓志辉
陈 乐 赵梅榕 苏宇兰 朱正英 苏 妮 林晓志
蒙晓玲 李倩虹 陆 珍 谭琳琳 廖培松 梁秋炎
吴海悦 吴小英 殷健武 覃卓凡 罗任柳 廖泽静
覃二玉 黄春怡 李 榕 陈 栋 胡永杏 曹师玲
覃嘉霞 覃丹妹 石凤清 黄良瑜 邓小玲 咸远南
侯尚兰 杨 蕴 凌 灵 黎 阳 覃志群 覃伟莲
梁超永 文 谦 莫寿海 梁淑新 谢江敏 吴 彩
李静尉 郑富林 韦雪瑶 梁文信 方春丽 张榕娟
潘萍萍 黄业雄 潘达强 彭艺容 韩冬梅 杨秋月
黄 茜 梁莹莹 刘海梅 何深祥 尹耀平 廖清清
杨小莹 潘菊贤 蔡燕敏 莫小凤 张琼予 罗丽云
谢红芬 黄桂梅 李健新 何 艳 莫昌艺 黎 丽
梁凤华 刘冬敏 柳鹏飞 韦竹兰 梁燕芳 梁文燕
陈 晓 李菊梅 龙月兰 廖 珊 卢丽燕 钟丽萍
莫婉霞 余昌利 李广玲 黄洁湖 林书玉 曾紫君
张晓霞 陈宝莹 李金玲 谢曲向 汤结结 覃珍容
陈红梅 黄雪玲 黄海丽 赖 凤 张月榕 黄万杰
张 红 钟而秋 黄颖敏 陈 玲 姚 雁 曾燕玉
陈容容 蒙莉莉 萧钰铨 甘雪莉 梁家亮 文舒宁
何小燕 温锦芬
二、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名单(18名):
韦洁琳 商田甜 吴思敏 植玉香 闫初宇 黄清茂 梁园园 杨谨荣 梁海东 庞忠梅 覃连珍 韦燕琼 毕玉华 陈业淼 吴海燕 庞海琦 李嘉锋 谭燕宁
请以上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者凭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领取,委托书写在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于2016年7月5日至15日到贵港市教育局人事科305室领取教师资格证。联系电话:4573877。联系人:黄老师。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贵 港 市 教 育 局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