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为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拔补充一批学科教师。现就公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学校及学科选拔计划(共74名)
1、泾川一中(5名)
物理、化学、生物、语文、数学各1名。
由泾川一中负责按照《泾川一中紧缺学科教师选拔实施方案》在全县公办教师中公开选拔。
2、县职教中心(8名)
语文、音乐各2名,心理学、教育学、英语、计算机各1名。
3、特殊教育学校:1名(特殊教育)
4、城区小学(50名)
语文21名,数学17名,英语2名,
体育6名,音乐2名,美术2名。
5、城区幼儿园:10名(学前教育)。
二、公开招考报名条件
参加城区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教中心学科教师公选报名必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师德师风良好,教学工作实绩突出。
2.必须是现在岗的我县城乡学校公办教师。
城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英语学科要求为本专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三年以上(2013年9月30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教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音乐、体育、美术、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学科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三年以上(2013年9月30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教龄;须具有本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音乐、体育、美术、特殊教育专业可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县职教中心语文、心理学、教育学、英语、计算机、音乐六个学科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三年以上(2013年9月30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教龄;其中中文须为全日制一本院校相关专业毕业,心理学、教育学、英语、计算机、音乐须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本专业毕业(报考英语教师必须持有国家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合格证书;报考计算机专业教师必须持有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或以上等级证书);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音乐专业要求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3.泾川一中5个学科专任教师选拔按《泾川一中紧缺学科教师选拔实施方案》执行。由一中拟定报名条件(设置加分项目),并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教学能力测评。8月3日前上报拟选调人员名单。
4.近三年所教学科教学成绩有两年及以上处于全县末位的,以及因违纪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且仍在处分期的,或本学年内因违纪违规被通报批评的;本学年内一学期旷工3天以上或病事假60天(产假除外)以上以及长期离岗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以上各学科若符合公选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选配计划人数的2倍,则按计划公选;达不到计划人数的2倍,则按比例相应调减该学科选拔计划。
若某一学科报名人数超过50人,则先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公布后,依据报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该学科选拔计划的一定比例(小学语文、数学为1:2,其余学科为1:4)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评范围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入围)。笔试成绩不再计入公开选拔总成绩。
三、实施程序和办法
1.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泾川县城区学校教师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杨静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宏举 县教育局局长
解天俊 县人社局局长
脱得勃 县编办主任
尚祥林 县监察局局长
赵志刚 县财政局局长
王建平 县卫计局局长
王小平 县人社局副局长
樊俊玺 县教育局副局长
翟二伟 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办理具体业务。办公室电话:0933-3328636转8020。
2.发布公告,组织报名(7月26日一7月28日)。
由领导小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泾川教育信息网发布公选公告。
由参选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审查并加注推荐意见后到县教育局(报考一中的除外)报名,提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享受加分的证明材料, 参选者提供的有关资料时间截止2016年7月28日,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3.审查资格,公示名单(7月29日一8月1日)。
县教育局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后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对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学科,组织笔试,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评的人员。
4.组织教学能力测评(8月2日)。
经资格审查符合公选报名条件者(经笔试确定入围的)参加所报学科教学能力测评。成立若干个学科教学能力测评组,对每个参选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进行测评,量化计分。
5.审查加分项目,核算综合成绩(8月3日)。
①2011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综合奖励的分别按县级奖励一次加1.5分,市级奖励一次加3分,省(部)级奖励一次加5分,累计计入测评总得分。
②曾被省、市、县树立为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按最高层次计1次,分别按3, 2, 1分计入测评总得分。
③在红河、梁河、黑河山区学校连续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者(含10年), 在测评总得分中加3分。
6.公示公选成绩,接受社会监督(8月3日-5日)。
以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和加分项成绩之和为最终成绩,分学科将参选人员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并将结果在县政府网站、泾川教育信息网进行3天时间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审定选招结果,办理调动手续(8月10日前)。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选招计划确定人选,选招结果提交公选小组审定,并汇报县政府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