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保人联发〔2006〕11号)精神,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保山中等专业学校直接到有关高等院校招聘教师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热爱中等教育事业;
(四)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国民教育毕业。掌握本专业系统的理论基本知识,了解国内外本专业、本行业发展状况,能胜任本专业1-3门课程的教学和实习指导工作,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水平(有相关资质证书、能熟练操作某种技能者优先)。
(五)其它要求:
五官端正,身体素质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和沟通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吃苦耐劳,安心学校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2年3月13日前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教育局、保山中等专业学校在相关院校网站、保山人事人才网、保山人才市场网、保山教育网发布公告,公布拟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3月24日。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2012年3月25日在昆明相关院校进行。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和面谈,按岗位(专业)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实行量化打分,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7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
(六)确定拟招聘对象:面试成绩合格的,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招聘对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教育局和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与被招聘对象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相关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拟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面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对在面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和面试,面试迟到15分钟和考生填写的电话联系方式经多次联系不通者按自动弃权处理。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交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2张。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保山中等专业学校联系人及电话:杨发根0875-3114117、13987599868;赵老师0875-3114856;杨老师 0875-3114120。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杨增端 电话:0875-2162447、13150772476。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教育局
保山中等专业学校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