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备注 |
8月31日以前 | 下发自考报名细则时间安排,做好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服务工作 | 市、县招办 | 与当地媒体联系做好网上报名前的宣传,培训县级工作人员。安排下半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服务工作;准备和下发报名数据库;发放报名有关资料。 |
9月1日-7日 | 自考报名宣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 市、县招办 | 正确指导考生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安排值班接受考生报名政策咨询。 |
9月5日 | 办理自考生转出手续 | 市招办 | 各县区招办要及早宣传,让考生及时办理。 |
9月5日-7日 | 自考生现场确认,指导服务考生网上报名缴费工作, | 市、县招办 | 县级招办重点采集好新生的图象信息,做好核对工作,打印图象信息让考生签字确认。考生办理免考手续要及早宣传,及时办理。 |
办理考生免考手续 | |||
9月9日 | 上报自考报名报考数据材料 | 县级招办 | 避免漏报、错报,重点核对各报名站的数据。 |
9月19日-20日 | 办理自考生转入手续 | 市招办 | 各县区招办要及早宣传,让考生及时办理。 |
9月20日前 | 上报自考报考数据;联系考点 | 市招办 | 避免漏报错报重点核对各报名站的数据。安排考点考场。上交报名数据。 |
10月17日-21日 | 发放自学考试考前材料 | 市、县招办 | 分发准考证;下发考点考场安排情况。指导考生网上打印《座号通知单》。 |
10月22日-23日 | 自学考试全国统一考试 | 市招办 | 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巡视检查,净化考试周边环境,设立举报电话;认真做好违纪考生信息的告知和上报工作;坚持重大事情及时报告制度。 |
10月25日-27日 | 自学考试违纪情况告知 | 县级招办 | 做好违纪考生信息的告知工作,通知到每一位违纪考生。 |
10月17日—11月1日 | 考生查询免考成绩 | 省招办 | |
11月14日 | 自学考试成绩公布 | 县级招办 | 考生网上查询成绩。 |
11月14日-18日 | 受理自考生免考复核申请 | 市招办 | 做好考生免考复核登记工作。 |
11月28日-12月1日 | 接受自考生毕业申请 | 县级招办 | 及早宣传,尽数办理。 |
17年1月15日以后 | 发放自学考试毕业证 | 县级招办 | 做好记录,防止错发漏发。 |
注:具体时间安排以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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