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安顺学院网站及安顺学院附属中学网站上公布。考察工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主要通过调阅档案、外调或函调等方式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个人档案材料是否完善、真实、有效。
截至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政审材料、档案等相关手续材料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院党委或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截止2016年6月30日仍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岗的。
3、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的。
4、在各级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各类招聘期限内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