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东莞考区笔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分细则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2013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7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我市东城街道、麻涌镇下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我市市属单位及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二、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审核地点: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东楼6楼)。
咨询电话:0769-22836693。
三、审核材料
考生本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名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内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审核。
四、注意事项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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