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合同制聘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1名合同制聘员,岗位为消防设计审查岗,从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5.无不适宜聘用为政府工作人员的情况。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要求见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旧专业名称 |
A08020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械工程硕士(专业硕士) |
A080202 |
机械电子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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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0801 |
电机与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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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1301 |
建筑历史与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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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1302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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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1303 |
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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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1304 |
建筑技术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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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1305 |
建筑学硕士(专业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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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80201 |
机械工程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B0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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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
电气信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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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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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技术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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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电器智能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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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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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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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技术(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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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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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81104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建筑设施智能技术(部分) |
B083102 |
消防工程 |
防火工程 |
灭火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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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原因技术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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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83101 |
刑事科学技术 |
痕迹检验,文件鉴定,法化学 |
B081104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建筑设施智能技术(部分) |
B081105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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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81106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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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81107 |
智能建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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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81101 |
土木工程 |
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饭店工程,涉外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教育,矿井建设,建筑工程,城镇建设(部分) |
B081001 |
建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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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81002 |
城乡规划 |
城市规划,城镇建设(部分),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 |
B081003 |
风景园林 |
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学 |
B081004 |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已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对相关消防设计规范熟悉、具备消防设计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4.限广东省户籍。
5.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学历、年龄、户籍等可适当放宽;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
三、薪酬待遇
按照凤岗镇政府合同制聘员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需提供电子版资料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fgcjb@dg.gov.cn邮箱。具体如下: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1日-2月7日(五个工作日)。
2、报名资料:报名表(通过网上公告下载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鉴定证明(扫描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电子彩照1张。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镇财政供养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名资料,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另行通知。应聘者该期间应确保所提供联系方式通讯通畅,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收到考试通知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综合业务等能力。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采取100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数和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入围面试最后一名考生同分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于“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公布。
面试采取100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体检。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单题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在凤岗医院或东莞广济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应聘者获知体检结果3个工作日内可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于招聘单位同意复检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复检,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和考察,应聘者应予以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审查资料。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通过“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录用。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自动解除。
(二)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单位可调整招聘条件、岗位数或取消本次招聘。
(三)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之前”“之后”等表述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公告及报名相关事宜由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房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9-87511912、0769-82557182
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6日
来源:http://www.dg.gov.cn/dgfgz/gkmlpt/content/4/4146/post_4146360.html#2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