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广开视野选拔优秀人才,使各类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竞争性选拔8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职位要求和选拔范围
(一)选拔的职位和职位要求
1、宁洱县史志办主任(正科级)1名;
2、宁洱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3、宁洱县磨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
4、宁洱县勐先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5、宁洱县同心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6、宁洱县梅子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7、宁洱县德化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8、宁洱县普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党政领导职位基本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的经验和能力。
(二)选拔范围
宁洱县乡镇(含乡镇)以上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全省统一选聘在宁洱县且在岗在职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中符合条件人员。
二、基本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本次竞争性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拔职位的具体要求,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一)学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怒族、阿昌族、独龙族、基诺族、布朗族、普米族、德昂族、景颇族8个人口较少的民族,学历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
(二)任职资格:
1、报考正科级职位的,须现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职),或担任科员职务满4年(2008年2月28日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职务不满1年,但担任副科、科员职务累计满4年(2008年2月28日前任职);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一般应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历(2007年2月28日前参加工作)。
2、报考副科级职位的,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职),全省统一选聘在宁洱县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即2010年2月28日前选聘);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一般应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0年2月28日前参加工作)。
(三)年龄:报考正科级职位的,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报考副科级的28岁以下(1984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五)报考宁洱县教育局副局长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教育教学经历。
(六)身体健康。
(七)具有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竞争性选拔: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登记
报名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云南省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宁洱县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汇总表》(电子文档)。《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汇总表》可到宁洱县委竞选办公室领取(或到ne3209039@126.com,密码3209039邮箱里下载)。每个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任职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提供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本次竞争性选拔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地点:宁洱县委竞选办公室(县委组织部)。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根据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由宁洱县委竞选办公室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选拔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宁洱县委竞选办公室向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四、选拔程序
(一)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笔试和面试的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试题从全国领导干部选拔考试通用题库中提取,范围、要求以中共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命制,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经汇总后在县级媒体统一公布。公布选拔职位面试人选及其笔试成绩。
面试选择适当的测评方法进行。面试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面试考官由宁洱县委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时可设一定数量的旁听席,有意参加旁听者,经申请批准后,可到现场旁听。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综合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并通知本人。
宁洱县选拔职位的考试地点设在宁洱县,考务工作由宁洱县委竞选办公室负责。
(二)组织考察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以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为准),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实行考察预告制,在县级媒体公布选拔职位的考察对象及其考试综合成绩。
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考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组织部门应安排考察对象填报《党政领导干部考察人选个人有关情况报告书》,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讨论决定
按照每个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县委常委会按3:1的比例进行差额票决。经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考察对象未被任用的列为相应职务层次的后备干部。
(四)任前公示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每个职位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干部人选进行公示。
(五)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
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干部,适用试用期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按规定程序免去所任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五、纪律监督
(一)对本次选拔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拔实行全程监督。对在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及纪检机关(监察部门)检举、申诉。受理机关和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经调查情况属实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二)宁洱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党建网、宁洱电视台、宁洱信息网发布。
咨询电话:3209039
监督电话:12380
通信地址:中共宁洱县委组织部(新行政办公区)
邮编:665199
本公告由宁洱县委竞选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
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