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建立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结合我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经县委研究,决定公开选拔16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竞争性选拔的原则
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党管干部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促使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二、竞争性选拔的职位、职位要求及选拔范围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16名)
1、共青团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副书记1名;
2、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3、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1名;
4、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副镇长1名;
5、景东彝族自治县文井镇副镇长1名;
6、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乡副乡长1名;
7、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乡副乡长1名;
8、景东彝族自治县太忠乡副乡长1名;
9、景东彝族自治县龙街乡副乡长1名;
10、景东彝族自治县文龙乡副乡长1名;
11、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定乡副乡长1名;
12、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副镇长1名;
13、景东彝族自治县林街乡副乡长1名;
14、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乡副乡长1名;
15、景东县彝族自治曼等乡副乡长1名;
16、景东彝族自治县大朝山东镇副镇长1名。
(二)职位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好,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处理复杂矛盾的经验和能力。
(三)选拔范围
1、共青团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在全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以工代技)、全省统一选聘且景东县内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2、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乡(镇)副科级领导:在景东彝族自治县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以工代技)、全省统一选聘且景东县内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本次竞争性选拔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任职基本条件,符合报考职位的要求和选拔范围,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和条件:
(一)共青团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副书记、景东彝族自治县乡(镇)副乡(镇)长职位
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科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二)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职位
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科员),或有2年以上基层一线教育教学经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类专业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三)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位
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科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育类专业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0年2月28日前参加工作)。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四)大学生村官必须是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2010年2月28日前选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五)少数民族,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
(二)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2012年3月25日。
(二)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景东彝族自治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同时交验身份证、毕业证、任职通知、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资格证,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小1寸浅灰色底版彩色照片3张。
(三)报名地点: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人才科。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县外报考人员,报名材料须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直接向景东县“竞争性选拔办公室”报名。
(四)资格复审。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景东县“竞争性选拔办公室”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在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基础上,严格审核把关,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五、选拔程序
(一)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面试的命题、评卷、制卷等工作,由省“竞争性选拔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成绩由县“竞争性选拔办公室”书面通知本人。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媒体公布。
面试定于2012年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面试考官由景东县“竞争性选拔办公室”选择确定。面试时设旁听席,凡有意参加旁听者,需向景东县“竞争性选拔办公室”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到现场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二)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在新闻媒体公布选拔职位的考察对象及其考试综合成绩。
(三)研究决定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常委会研究任用。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四)任前公示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拟任或拟提名人选进行公示。
(五)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在景东信息网、景东新闻网、景东县电视台公布选拔结果。
竞争性选拔的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竞争性选拔的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六)景东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竞争性选拔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景东县“竞争性选拔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9-6221419
监督电话:0879-12380或0879-6221419
附:报名登记表 (点击下载)
景东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